凡用解表药为主组成,具有发汗、解肌、透疹等作用,可以解除表证的方剂,统称解表剂。属“八法”中的“汗法”。
解表剂的运用范畴:
肌表是人体的藩蓠,外感六淫伤人,一般都出现表证。无论是风寒所伤,还是感受温热病邪,以及麻疹、疮疡、水肿、疟疾、痢疾等初起之时,大都可见到恶寒、发热、头痛、身疼、苔白或黄、脉浮等表证,当此之时,都可以用解表剂治疗。
【分类】:
辛温解表、辛凉解表、扶正解表剂
【注意】:
1.解表剂多用辛散轻扬之品,不宜久煎,否则药性耗散,作用减弱。
2.凡用解表剂,宜保暖取汗。
3.但解表取汗,以遍身微汗为佳。不可令汗如水流漓,病必不除。
4.表邪未尽,又现里证宜先表后里或表里双解。如防风通圣散。
5.表邪已入里,如麻疹已透,疮疡已溃,虚证水肿,吐泻失水等均不宜用。
6.煎法:武火急煎
7.服法:
a. 乘热服。
b. 饮后服适量的热开水,并加衣盖被,宜微微有汗,不宜大汗淋漓。
c.药后禁食生冷、油腻之品。
8.要因时因地制宜。